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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消费发展新变化 提升权益保护新作为——市消保委召开第四届全委会二次会议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四届全委会二次会议于7月28日下午召开。上海市消保委委员、各区消保委主任、副主任和秘书处全体人员通过现场和线上分会场参加了本次会议。上海市消保委特邀志愿者代表,上海市消保基金会理事、监事,以及在“大上海保卫战”中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代表等受邀列席会议。








上海市消保委主任方惠萍出席会议并讲话。方惠萍主任表示,自去年4月换届以来,上海市消保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依法全面履职中推进守正创新,注重将改善消费环境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统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特别是本轮疫情发生以来,上海市消保委积极作为,在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全力保民生服务消费者,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和赞许。

方惠萍主任指出,上海正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新修订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也赋予了上海市消保委新定位新职责,上海市消保委要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性契机,砥砺前行奋力作为,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宗旨,积极贯彻落实新《条例》,携手上海市消保基金会和消费维权特邀志愿者等社会更广泛的力量,共同努力为打造上海国际一流的消费环境做出贡献。






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消保委第一副主任庄木弟主持。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彦峰,市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胡浩,市人大财经委专职副主任吴祖强,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市交通委副主任李莉,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方芳,市体育局副局长许琦,市消保委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陶爱莲,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得志,团市委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主任周建军出席会议。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通报了换届以来市消保委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及下阶段工作重点,一是坚持“消费者为本”,加强宣传引导,破解热点难题,满足受众需求,切实履行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二是坚持“消费者至上”,推动《消法》《消条》修改,牵头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弘扬消费维权志愿者精神,奋力推进消费者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的现代化;三是坚持“消费者优先”,发挥监督制衡、制度惩戒、资源整合、联系纽带等方面作用,不断开创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




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浦东新区政府分别围绕“打造近悦远来消费环境 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完善消费者维权保护制度 构建消费者保护共治体系”“充分发挥引领区优势 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建设”等作交流发言。




本次会议还表彰了在“大上海保卫战”中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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